关于编纂《中国非遗人物志》的通知
各非遗传承人、非遗保护传承机构: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系统阐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北京华夏记录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北京炎黄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启动“中国非遗人物志工程”,征集、编纂出版《中国非遗人物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资料时限
《中国非遗人物志》征集资料的时限为2022年12月以前。
二、入编人员标准
1、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界教学、科研、文博、文献等与“非遗”相关的专家、学者及生产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荣誉称号的从业人员。
4、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播人士;新媒体推介、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人员。
三、资料要求及规范
1、入编者的个人简历。含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求学经历等。
2、入编人从业以来的主要经历,突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有较大影响的大事、要事,如本人及本企业参与国内外展评活动或研讨会等。
3、入编人获得的主要荣誉(提供荣誉证书照片或复印件)。其中,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及荣誉称号获得者提供简历、事迹,并附照片;在重要学术会议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刊物上发表的影响较大的论文、调研报告等。
4、按照“生不立传”的惯例,去世人员列传记,在世人员入简介,具有一技之长的技工和初级职称技术人员列名表。
四、资料汇总与编辑出版
1、征集资料工作拟定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报送信箱:378683779@qq.com。
2、“中国非遗人物志工程办公室”设在北京华夏记录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谋划框架篇目,及时汇总报送的资料,争取早日完成《中国非遗人物志》评审稿的编纂工作。评审稿完成后,召集有关机构及专家进行评审。同时,商请国家古籍文献或地方志等相关编纂出版机构提前介入志稿质量审查把关。进入出版程序后,及时开展三审三校工作,确保完成出版任务。
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办公室”设在北京炎黄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具体负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网站www.ichpc.cn)数据采集、录入、分析、汇总。
4、其他咨询微信:378683779
中国非遗人物志工程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
2022年12月5日